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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代表着市场的力量,其最重要的功能就在于开拓新的金融产品,并通过金融产品的拓展而促成原有金融秩序的演进。信托投资公司首先就是作为一种对国有、集中控制金融制度如何适应市场化压力的尝试、调整。信托投资公司的出现是中国金融机构多样化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中国的信托投资公司确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先驱和推动者。但从信托投资公司20年来的几起几落的经历中可以看出,中国信托投资业还要考虑如何把原来中国没有的信托成功地移植到中国来,在这一移植过程中,不能只是一昧的照搬,应该在信托的本土化上作出应有的贡献。重要的是信托投资业要成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介(而不仅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中介),要找到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的特殊角色。中国今后的投资活动秩序,就是要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磨合中形成。信托投资业的发展促进着投资秩序的演进,但中国投资秩序的演进决不会简单地引入市场经济的模式。中国的信托投资业需要把握自己在中国投资制度创新中的特殊作用,这样才能在投资业务中走出自己的路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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