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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型银行促进竞争”假说与银行产业组织结构缺陷的矫正
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中,中型银行的市场份额较小,这使得中型银行没有力量对大型银行形成真正的竞争,使大银行得以长期维持低效运行的状况而没有改革的压力。基于此,提出了“中型银行(或企业)促进竞争”假说。
(一)“中型银行促进竞争”假说与银行业经营效率的改善
中型银行是信贷市场中最具活力的元素。一项实证研究表明,美国1983~1992年期间,效率最高的银行并不是最大的银行,而是中型或大中型银行。如表6所示,中型及大中型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都在0.7%以上,而大型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只有0.31%。根据《亚洲货币》杂志1999年底对亚洲最重要的 88家银行的综合评比,最佳的5家银行中,有4家的资产规模都远小于所谓的“十大银行”。最佳的15家银行中,台湾华信银行、新加坡KEPPEL银行及菲律宾PCI 银行等都是中小银行。资产最多的是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排名却都在75名之后。可见,银行的好坏并不在于规模大小,根本上取决于其发展的质量及其核心竞争力。
资料来源:李文军:《银行越大越好吗?——兼论银行规模问题》,《国际金融研究》1998年第12期。
银行业的市场竞争应该是梯度传递的有序竞争,这样才能衍生出一个富有竞争和产业组织效率的信贷市场。小银行在市场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直接竞争外,还会部分地和中型银行直接竞争,但由于实力有限却无法给大银行造成实质性竞争压力;中型银行在业务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地直接竞争以外,还会部分地与大银行和小银行两边都发生直接竞争;大银行在业务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展开直接竞争外,还会部分地和中型银行直接竞争,而不屑于争夺小银行的客户。因此,对于一个竞争有序且有效的信贷市场而言,中型银行对于市场竞争强度的提高和竞争的传递能够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产生“鲶鱼效应”。
因此,鼓励中型银行的迅速发展,让其成长为市场中的“鲶鱼”,增加对大型银行和小型银行的竞争压力,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于增进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强度,提高整个银行业的经营效率和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市场结构缺陷的弥补与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增进
无论从经济结构变化导致的投资增长的内在要求,还是从提高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出发,二者客观上均要求中国完善银行产业组织结构。大量非国有中小企业和农民难以获得充足的金融支持正在成为一个影响全局和长远经济发展战略的问题。随着中国加入WTO 的过渡期即将结束和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必须进一步调整、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中国中小型企业和农民的贷款需求以及经济持续高效增长的客观要求。
中小银行(特别是民营中小银行)不发达的现状是造成中国信贷资金配置扭曲的主要原因。国有银行在信贷中的所有制歧视曾是导致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之一,但现在已不是主要原因,这可以从一些大型民营企业成为国有银行争相放贷的对象得到印证。在竞争中形成的信贷市场是一个专业化分工的市场,大银行和小银行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小银行优势”(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因而要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佳的战略应该是鼓励中小银行(特别是民营中小银行)的发展。
从机构数量上说,中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金融机构,但中小企业的融资仍然很困难。这说明中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并没有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究其原因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5]:
其一,由于国家长期不太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导致健全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督机制难以形成。由于金融业中资金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特别高,监督不严会造成诸多问题。当政府放手让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时,中国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质量经常比大型金融机构还要差。这与国家对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完善的法规制度和监督不力有很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中小金融机构就不能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其二,中小金融机构还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由于国家对市场进入的严格限制及传统上经营范围条块划分的影响,使中小金融机构失去了改进经营的压力和动力。此外,各级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经营上的不恰当干预使得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混乱,不能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其三,贷款市场的高度垄断。银行业的高度垄断减少了中小金融机构能够获得的金融资源,限制了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而大银行又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必然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现象。
因此,只有改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加强监督力度,逐步解决贷款市场的垄断问题,允许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同时采取措施对现有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彻底改造促其转换经营机制,才有可能真正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当前,有学者建议由政府组织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这种建议也有欠妥之处。因为如果缺乏竞争,这种专门的中小金融机构很可能成为人浮于事的机构,不仅不能对中小企业有太大帮助,还可能给国家造成新的“不良贷款”。而实现充分竞争的最佳途径就是向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开放市场。国外的经验证明,把小银行视为金融体系“薄弱环节”的传统观点缺乏根据。产权明晰、自负盈亏的小银行在适宜的经营环境和有效的监管制度下,其经营业绩和稳健性甚至好于不少大银行。
四、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针对经济结构变化和中国已经加入WTO 的现实,中国银行产业和组织结构如何进行改革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银行产业组织效率和银行业竞争力的提升角度出发,中国弥补银行产业组织缺陷,完善银行产业组织结构的基本策略为: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并重的综合改革,大力支持中型银行做强做大,鼓励小型银行(特别是民营小型银行、社区银行)的发展,放开民间资金进入银行业,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能力。
(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是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并重的综合改革,才能实现既定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效率和竞争力的目标
中国经济转型中国有银行占主体地位的现实,使得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变得相当复杂。既要解决国有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通病(缺乏自生能力、政策性负担、预算软约束以及没有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又要解决由于长期信贷市场管制和金融压抑下形成的垄断市场结构问题。如果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改革上,结果可能仅仅是将行政垄断变成了市场垄断,银行经营效率和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双重”低下的局面仍将存在;如果将改革的重点放在打破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改革上,措施不当(如大量外资银行的迅速进入),却可能导致潜在金融风险的总爆发,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当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有些已经“整体上市”,有些正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了产权(股份制)改革的步伐,但产权改革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一方面,要警惕国有产权代表者(或经营者)和外国机构投资者“合谋”,强化银行业的行政垄断,削弱银行业的竞争,使中国银行产业组织效率(微观层面单个银行的经营效率和宏观层面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长期化,损害经济的长期增长基础。因此,对国有商业银行推进产权结构改革的同时,也要对民间资金开放银行业,推动市场结构的改革。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由“内部人控制”变成“外部人控制”,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后,虽然国家绝对控股,但是由于国有产权存在的“所有者缺位”,难免会像其他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一样,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即公司经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在经营中作出转移资产等对己有利却有损于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在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引入了拥有相当股份的外国战略投资者,在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 ”和中国银行正在迅速迈向国际化的情况下,公司法人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可能会演变为战略投资者主导的“外部人控制”,即战略投资者主导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特别是国际间经营活动),利用中国对国际金融事务了解不够,作出损害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金融安全的行为。
(二)放松四大国有银行业务发展上的政府管制,强化大银行间的竞争
对大银行的垄断行为进行有效地规制和监管,使大银行之间能够充分地展开竞争,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弥补产业过于集中、竞争弱化导致的效率损失,创造一个相对充分的竞争环境,推动国有银行产权改革,提升银行产业组织效率。
(三)大力支持中型银行做强做大
这一战略的实施将带动和加快银行业改革和产业组织效率提升,可以将银行改革的全局“盘活”。鼓励现有的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中型银行做强做大,将会较快地打破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寡头型市场结构,加速整个银行业的竞争和改革,带动中国银行产业组织效率的提升。
(四)鼓励小型银行(特别是民营小型银行、社区银行)的发展
关于各类信用合作社的发展方向问题,不宜按照目前的趋势引导其向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其定位仍应是面向社区中小企业和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这也是其在未来的金融业竞争中惟一的生存之道。因为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不会大规模涉足其毫无优势可言的社区关系型融资的领域。但中国的信用社必须尽快改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金融组织。
(五)大刀阔斧地推进银行业对国内投资者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
鼓励银行间的重组和兼并,支持帮助中小型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彻底解决中国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培育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
(六)提高国家对整个银行业的监管能力和水平,防范并尽快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鉴于目前中国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国内脆弱的金融体系特别是国有银行体系,所以防范外资银行大量涌入风险的最根本立足点应放在国内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上。银行业开放使外资银行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将直接影响到中国的金融安全,因而,要不失时机地转变监管重心,强化对外资银行业务监管和风险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