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首页

家庭金融行为
投资者心态
投资者教育
关系与互动
机构行为监测
社会影响评价
制度与秩序
奥尔多视点
奥尔多投资评论
中国股民信心调查

首页--> 制度与秩序--> 正文
 内容
论中国国有银行的渐进改革
作者:张羽/李黎 访问次数: 更新日期:2007-2-1 17:00:15 来源:投资研究
 

  对于国有银行下一步改革该如何走,目前主流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应赶在2006年以前实行彻底的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大幅度减少国有股比例,并积极争取早日上市;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要急于上市,应该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公司治理上,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外部监管,国有银行的困境就能得到解决。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观点大相径庭,但仔细一想就会发觉这两种观点都明显受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约束效应”的影响。到2006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届满之后,我国银行业将面临外资银行的全方位竞争,在这种态势下,政府和理论界赋予国有银行改革行动以强烈的寻求与国际接轨的意愿,这次股份制改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旦这种意愿左右了改革决策者的思维,则更为大胆的改革计划就会被迅速拟出并付诸实施。在这种急迫的心态下,寻求银行帐面指标的短期和静态达标以及银行外观和技术参数接近于国际通行水平就显得极为诱人,因而上述两种观点拥有较大的市场就不足为奇了。实际上,中国国有银行有其独特的演进逻辑,它处在一个频繁变动与调整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与政府的利害关系牵扯极深且表现得相当复杂。因而,中国国有银行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急不得,也快不得,在其他经济的、政治的以及社会的条件尚未基本具备的情况下,仓促的改革注定会无功而返,并可能影响到长期的银行改革以及社会经济对整体改革的信心。本文的目的在于从多角度论证国有银行改革有其内在的渐进逻辑,绝不可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准确把握其渐进改革的内在逻辑之后,我们才能清醒地面对改革困境,并寻找到切实可行的改革策略。

  一、制度变迁的内在渐进逻辑:理论支持

  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与转换过程,它的实质是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那么,这一过程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导致了对改革方式的不同选择,于是就有了俄罗斯和东欧的“休克疗法”与中国的“摸着石头过河”之争。实践证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转轨是成功的,而俄罗斯和东欧的“休克疗法”则遭遇了失败。实际上,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已经对此作出了完美的解答,即任何制度变迁从长期来看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内在渐进性是制度变迁的基本逻辑。这主要是由五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即有限理性、路径依赖、干中学、时滞和非正式规则的主导地位。

  1.有限理性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在诺斯看来,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个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由于参加者很多,同一项交易很少重复进行,所以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导致无法掌握全部的信息以及不能对未来有准确的预期。制度变迁过程会产生和需要大量的信息,并且变迁的方向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法人为地从整体上对变迁过程进行设计,只能采用试错的办法逐步推进制度的变迁。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哈耶克把那种从整体上进行人为秩序设计的构建主义斥为“致命的自负”,他明确指出相对于复杂的社会演进,个人的理性都是非常有限的,因而,由某些个人依照自己的理性设计的制度,不是对他人的强制,就是一种“乌托邦”。所以,在有限理性的假定前提下,任何制度变迁都不可能由人为设计从而以跳跃式进行,而只能是动态的过程,是不同人群互动和博弈的渐进、长期、连续的过程。

  2.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的概念最初是由阿瑟在研究技术演变过程时提出的,但首先将这一概念应用到制度经济学上的却是诺斯。诺斯认为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同样也存在着路径依赖的现象,即一旦制度变迁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强化。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着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过去告诉未来。路径依赖的存在说明制度变迁的始点和终点并非严格对立,水火不容,相反,制度变迁对初始条件是敏感性依赖的,初始制度的选择即使是偶然的,但由于其带来的报酬递增,结果会强化这一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因而,制度变迁无法脱离初始条件的约束而实现“一步式跨越”。路径依赖理论实际上强调了旧制度中资源的有用性,在向新制度过渡的过程中人们根本无法做到完全抛弃旧制度中的组织和资源,这使得旧制度向新制度过渡的过程会产生一些预想不到的一些新的、特殊的制度结构,而这要求人们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不断地对制度本身加以修正和调整,制度都是逐渐地被修改的,以达到最终的制度均衡。

  3.干中学

  制度变迁对于知识的需求是巨大的,原有的知识存量是非常有限的,再充足的知识储备也难以将制度变迁过程中一切不可预料的、不确定的因素都在初始阶段得到处理。对于那些大量随机因素,只能通过随机性的应变对策进行解决,这就需要个人或组织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边干边学”。新制度经济学非常重视学习对制度变迁的影响,认为制度变迁的最基本的长期源泉是个人和组织活动家的学习。在与经济和社会变迁相联系的时间维中,人类学习的过程形成了制度演变的轨迹,许多规则、习惯及其制度都是学习的结果。制度变迁的速度取决于学习的速度,即制度变迁的速度是学习速度的函数。由于人类的认知过程毫无疑问是渐进的,那么伴随着学习过程的制度变迁必然也是渐进的。正如诺斯所指出的,时间对于制度演进至关重要。

  4.时滞

  一般而言,只有当预期的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一项制度才会被创新。但是外部利润的存在并不会立即导致制度的“跳跃式”变迁,因为从认知和组织制度变迁到启动制度变迁需要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制度变迁中的时滞。这种时滞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类:(1)认知和组织时滞。从辨识外部利润到组织初级行动团体所需要的时间;(2)发明时滞。如果不知道的安排可以使外部利润内部化,或者如果它们只能以成本侵蚀全部所得为代价而被内部化,那么,另外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发明一种新“技术”;(3)菜单选择时滞。搜寻已知的可替代的单子和从中选定一个能满足初级行动团体利润最大化的安排的时间;(4)启动时滞。可选择的最佳安排和开始旨在获取外部利润的实际经营之间存在着时滞。在这些不同类型时滞的制约下,制度变迁的发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遵循渐进的逻辑缓慢地发生。

  5.非正式规则的主导地位

  制度变迁是由三个因素共同决定的,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正式规则是由人们正式建立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以及意识形态等,是对人的行为的不成文的限制。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表面上的差异并不能掩盖其内在的联系,尽管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正式规则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追根溯源,就会发现正式规则来自于非正式规则,任何一种制度在最初都表现为非正式制度。例如,哈耶克就曾指出作为正式规则的法律并不是一组对人们行动的具体命令,而是社会习惯、风俗的抽象化,法律的形成也是一个逐渐演化、自发推进的过程,它将人们所共同认可的一般性规则条文化为国家的某种法律的强制。这说明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非正式规则居于主导地位,正式规则的演变受到非正式规则的支配。诺斯指出,决定制度变迁的渐进性特征主要是由非正式制度的演变的渐进性决定的。他还强调,正式规则的变化,尤其是产权方面的变化必须有相应的非正规和有效实施补充才能带来渴求的结构。但是,行为标准、习俗、自我实施的行为准则变得很慢,不仅如此,还不得不或至少部分地要由一定的组织和利益团体来承担,而这些组织和利益团体却建立在旧制度之上。

  上述五个方面的制约因素使得制度变迁从总体上看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即使在某一时点上可能会出现突变式的变迁,但这并不会影响制度变迁最终走向均衡的内在渐进性。这一结论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得改革者认识到必须从中国长期制度变迁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对待国有银行的改革,任何旨在追求短期见效的改革方式都是对制度变迁基本逻辑的视而不见。

  二、转轨经济下国有银行效率:一个非主流的分析视角

  就目前来看,急于快速推进国有银行改革的一个基本论据就是国有银行效率低下,在加入WTO 的过渡期届满后,国有银行将难以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大量的既有文献也支持了这一观点,国有银行从X-效率、技术效率、配置效率、规模效率等来看均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从表面上看,继续探讨国有银行效率问题似乎已无必要。但经过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既有研究割断了国有银行与其制度演进背景的有机联系,仅仅将视野局限于国有银行自身,这必将导致见木不见林。只有将中国国有银行体制放到更为广阔的经济体制渐进转轨的背景中去考察,才能使讨论国有银行效率这一问题更有意义。

  按照西方主流经济理论的观点,金融中介的产生是基于对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克服,是内生于经济发展的产物。但这一结论显然不符合中国的情况,中国国有银行的产生并不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在金融交易市场尚未发展起来的情况下,由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建立起来的外生性金融安排。因为等待经济自然发展而内生出一个富有效率的金融中介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转轨经济中作为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国家显然是不能等待的。由于外生的国有银行主要是按照国家的意愿和偏好来配置金融资源,因而它不能有效解决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样利用主流理论所提供的方法进行分析,国有银行的低效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根据张杰所建立的分析框架,在金融交易市场尚不存在的情况下,由国家通过强制力而构建的国有金融机构在私人贷方和国有借方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在市场不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种外生性国有金融中介的存在,私人贷方与国有借方之间发生关系将是极为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银行是富有效率的,或者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它至少是暂时有效或具有效率增进的性质。[1]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相关文章

 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奥尔多中心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 2008 aordo.org,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