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审计与审计制度安排是审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永恒的课题。
本文在评述现行主流派观点——审计“受托责任论”的基础上,
指出其所存在的不足,并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与协调的角度对审计进行分析,
认为审计既是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机制,也是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结果;
审计制度安排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过程,它因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政府是合作广度最大的集体,
这一特征决定只有政府审计才能够代表包括所有社会公众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而政府受到有限规模的限制,它的经济有效的选择是将部分监督权委托给注册会计师,
同时通过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达到监督经营者的目的;
内部审计则是代表经营者对生产者进行的监督,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是决定内部审计的深层次因素。
点此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