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模型结果 对方程(2)的随机效应估计结果列于表2的第1-3列。在第1列中, 和 的估计系数符号均与我们的预期相一致,且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地异于零,说明在经济扭曲度越高的情况下,金融自由化会提高系统性银行危机发生的概率。另外,人均GDP越高,发生金融危机的概率越低。说明系统性银行危机主要发生在人均GDP较低的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变量FIL的估计系数符号为正且显著,这一结果与Kunt and Detragiache (1998)的发现相似。不过根据方程(2)可以计算出 的实际估计系数为0.54,而不是第1列中所给出的0.93。 在第2列和第3列中,解释变量除了第1列中的各项外,还分别包括了各个宏观经济变量以及反映法律环境和制度因素的变量。FIL和TCI以及TCI2的交叉项估计系数符号均符合理论预期,并在统计上显著。另外,银行危机发生概率和银行信贷发展水平(BP)、通货膨胀率(INF)以及腐败程度(CORR)呈正相关,而与对外贸易发达程度(SEI)负相关。另外,和其它国家相比,那些实行斯堪迪纳维亚法律体系的国家(即北欧国家)发生银行危机的概率更高。 这里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银行信贷水平与银行危机发生概率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因为前者在最近金融发展经济学文献中一向被看作是金融发展水平的标志,而后者在长期内会促进经济增长(King and Levine 1993a, 1993b; Levine and Beck, 2000)。我们认为一个可能的解释是BP应该被看作一个内生变量,为此我们采用了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利用工具变量估计法; 二是将改变量从模型(2)中过滤掉。我们发现无论使用何种方法处理BP, 和 符号和显著性都不会发生本质变化。 2. 显著性检验(Robust Test) 我们首先对金融自由化指标进行了不同的定义,以此来检验从表2第1-3列中所得到的结果是否仍然稳定。Bekaert, Harvey and Lundblad (2001)定义了股市自由化指标,考虑到股市自由化也是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把该指标与利率自由化指标合成为一个综合金融自由化指标,在这种情况下,某国只要是实行了利率自由化或股市自由化,那么我们就认为该国实行了金融自由化(FIL取值为1),否则就没有实行金融自由化(FIL取值为0)。其次我们也采用了Huang(2003)所提供的利率自由化指标,该指标的定义方法与Kunt 和Detragiache (1998)对利率自由化的定义相类似。 相应的结果分别列于表2的第4列和第5列。由于多重共线性的原因,第5列没有把法律传统变量包括在内。为了控制住制度因素的影响,我们相应加入了两个变量:一个是产权保护指数(PRIGHT),该指数用来衡量各国对产权的保护程度(Holmes et al. 1997);另一个是契约执行指数(GQ),用来衡量契约对文化、语言变化的适应程度以及对契约的履行程度(Djankov, La Porta, Lopez-de-Silanes, and Shleifer,2001)。 表2第4列和第5列的结果与第1-3列的结果基本一致。这说明我们在第1-3列中所获得各关键变量之间的关系是比较稳定的。 迄今为止我们所使用的金融自由化的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政府在国内金融市场自由化上所进行的努力,但许多作者都把资本项目的开放看作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Aizenman 1999)。为了考察这种效应,我们构建了金融开放度指标(CAPFIL),以衡量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放开了资本项目。 我们将该指标作为FIL的替代放入方程(2)作为另一项显著性检验。该指标值越大,意味着本国金融开放度越高。 表3的第1列和第2列给出了按金融开放度(CAPFIL)定义金融自由化后方程(2)的估计结果,出乎意料的是,CAPFIL与TCI以及TCI2交叉项并不显著,且CAPFIL的估计系数符号为负,尽管它在统计上并不显著,但它的估计系数符号与大多数理论的预计还是有很大的背离。 进一步地,我们想考察国内金融自由化(Fil)与对外金融开放(CAPFIL)的综合效应,为此方程(2)被改写为:
(3) 其中, , , , , , 。 对方程(3)的估计结果列于表3的第3-5列。其中对FIL的定义分别与表2中的第3-5列相同。有意思的是,就对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而言,大多数结果显示国内金融自由化的作用比对外金融开放的作用更为明显。 和 具有预期的估计系数符号并且在统计上显著, 和 虽然具有预期的估计系数符号,但并不显著。另外,在控制住国内金融自由化效应后, 变得在统计上显著。从以上结果所得到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含义是,尽管对外金融开放会对金融脆弱性存在一个一定影响,但对银行体系产生致命冲击的主要作用却来自国内金融自由化。 3. 扩展模型及其结果
到现在为止我们所采用的计量模型无法使我们考察政府对经济的扭曲程度对金融脆弱性的一阶直接效应,为了考察这一政策性因素的单独作用,我们在方程(2)和方程(3)中加入了单独的DS,即TCI及其二次项。因此扩展模型的方程式为:
(4) 其中 , , 。如果存在扭曲性经济政策的单独效应, 估计系数符号应为正且显著,从而 和 的系数应该分别为负号和正号。估计结果列于表4的第1-6列。 在表4的第1-3列中FIL的定义分别取自Kunt and Detragiache (1998), Bekaert et al. (2001) 和 Huang (2003)。在大多数情况下, 和 的系数与预期的正好相反,但它们均不显著。同时 和 估计系数的符号与显著性并没有发生改变,符合理论预期。这一结果说明,就对银行危机发生概率的作用而言,政府扭曲性经济政策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与政府的金融政策是否相一致。 在表4的第4-6列中FIL仍然分别遵循Kunt and Detragiache (1998), Bekaert et al. (2001) 和 Huang (2003)的定义,并同时加入了CAPFIL及其与TCI,TCI2的交叉项。所得到的结果与表2和表3相似。在大多数情况下,TCI和TCI都不显著,并且国内金融自由化的作用要远远超过了金融开放的作用。另外,法律体系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五、结论
传统理论认为金融危机是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情况的恶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对宏观经济的逆向冲击、监管不完善、不恰当的金融政策等等。我们对传统观点进行了补充,认为政府的各项政策组合与制度安排之间的和谐、一致性不仅会影响到这些政策制度的运行效率,也会影响到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更具体地说,当政府确定了一个政策目标后,它就会在不同的政策组合中进行选择,这些政策相互之间搭配得约好,一致性越高,政府就越容易达到自己得目标,并保持经济体系的稳定。然而,如果这些政策选择实际上互相冲突,就会产生各种问题,甚至威胁到经济体系(包括金融体系)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