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首页

家庭金融行为
投资者心态
投资者教育
关系与互动
机构行为监测
社会影响评价
制度与秩序
奥尔多视点
奥尔多投资评论
中国股民信心调查

首页--> 投资者教育--> 正文
 内容
金融工具、信用能力分化与社会不平等
作者:王水雄 访问次数: 更新日期:2007-6-9 0:04:23 来源:《社会》2007年第1期
 

  我们先根据巴泽尔([1989]1997)的产权理论来考察承诺标识或承诺标识物具有专用性(仅在双方之间有效)且较为模糊(不以货币来度量)的条件下,人们对承诺的占有及相关的认知问题。

  巴泽尔认为,一个人对物品的占有是自己努力维护,他人试图夺取,第三方加以保护的函数。据此,可以发现人们虽然可以完全排他地占有承诺所对应的标识物,但是对承诺的真正占有极大地依赖于承诺标识物的清晰性、双方的能力对比和当事人的品性,以及第三方的保证。"第三方"可以理解为政府、法院、警察等正式的社会机构,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认定机制——社会网络、风俗习惯(比如M.莫斯所说的回礼文化)和村规民约等。

  这种承诺占有的决定因素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内容:首先,承诺标识物的清晰性有利于推进第三方作出维持权利义务关系的判定,因为政府、法院、警察等第三方的判定总是讲究证据的。可是,在承诺标识物模糊的条件下,证据也就模糊,第三方的判决也就越难;即便是存在判决,获得当事人和公众认同的可能性也会很低;权利人对承诺的占有状况也越不牢靠。而承诺标识物越清晰,第三方判定的权威性也就越高,权利人对承诺的占有状况也就越牢靠。

  第二,义务人的能力可以决定承诺的可靠性、范围大小以及它的价值。以玄铁令这样一个承诺标识物指向的承诺为例,因为玄铁令的主人武功高强、本事超群、一诺千金,所以其包含的承诺也就非常可靠,价值非凡。这才引来无数江湖人物争夺它——人在江湖,大家提着脑袋过日子,不确定性非常大,谁都希望能够拿到它来避灾免祸,解决一些麻烦事。试想如果不是谢烟客有过人的本事,所谓"有求必应"的承诺,也只能当作是胡吹的泡沫而已。

  第三,权利人相对义务人能力的不同也会影响其手中承诺标识物所指向的承诺的价值。如果权利人在各方面的能力都大于义务人,则权利人拿着承诺标识物也可能没有什么用。相反,如果权利人根本就没有能力靠上义务人的边儿,对义务人没有丝毫影响力,要让义务人兑现标识物指向的承诺同样非常困难。4「谢烟客道出流落在江湖中最后一枚玄铁令的来历以及由此引出的江湖风浪,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得我这枚玄铁令的朋友武功高强,没什么难办之事,这令牌于他也无用处。他没有子女,逝世之后令牌不知去向。这几年来,大家都在拼命找寻,想来令我姓谢的代他干一件大事。嘿嘿,想不到今日轻轻易易的却给我自己收回了。这样一来,江湖上朋友不免有些失望,可也反而给你们消灾免难。……譬如此人(指因守着玄铁令,隐姓埋名三年,最后被人杀死的吴道通——引者)罢,纵然得了令牌,要见我脸却也烦难,在将令牌交到我手中之前,自己便先成众矢之的。武林中哪一个不想杀之而后快?哪一个不想夺取令牌到手?以玄素庄石庄主夫妇之贤,尚且未能免俗,何况旁人?"」

  第四,权利人与义务人在品行方面的问题(指对正式或非正式规范的遵守程度,亦即第三方发挥作用的程度),会大大影响承诺的兑现以及由此带来的交换结构。掌握标识物的权利人如果品行不好,则可能向义务人要求过多的权利;相反,义务人的品行不好,也可能耍滑头、不认账。5「比如说"玄铁之令,有求必应",就说明玄铁令这样一个承诺标识物对报恩的范围没有作出一个明确的界定,让权利人的权利无穷大。所以难怪谢烟客从一个小乞丐手中收回这块玄铁令之后,心中非常欢喜,面对一干江湖人物,说:"石庄主夫妇是英雄豪杰,这玄铁令若是叫你们得了去,不过教老夫做一件为难之事,奔波劳碌一番,那也罢了。但若给无耻小人得了去,竟要老夫自残肢体,逼得我不死不活,甚至于来求我自杀,我若不想便死,岂不是毁了这'有求必应'四字誓言?总算老夫运气不坏,毫不费力的便收回了。"」

  在承诺标识模糊但交易的双方对承诺的范围有一个大致相同认知的情况下,一种交换结构凸显出来了。在这种交换结构中,权利人可能终其一生,并不需要义务人承诺的兑现;与之对应,另一方面,针对一个具体的交易对象,义务人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或者没有能力兑现他的承诺。6「相反他会进一步从权利人身上索要更多的物品或者服务,从而将无法兑现的承诺累积到更大。自然双方可能会因为这种交换的不平等性而形成布劳所谓的权力(义务人将尊敬和顺从提供给权利人).」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社区中,这种无法兑现的承诺持续存在的话,义务人和权利人的身份和相对地位就会发生分化:身份和地位较低的义务人回报相对较少的物品和服务;身份和地位较高的权利人因为了解对方实际困难,也不会太在意。这样,承诺标识物的模糊性和权利人、义务人的相对固定性,有利于经常处在生存危机之中的人们相互体谅,共同克服单个家庭的资源欠缺情况。虽然这通常会以单方的服从为代价,但是这种权力关系通常是温和的。当然,也有相反的可能性:身份和地位相对较高的权利人可能会在义务人非常窘迫的时候,向义务人提出兑现承诺的要求,以此来胁迫义务人,要求义务人提供权利人所欲的别的物品或者服务。比如,《白毛女》中黄世仁垂涎杨白劳的女儿,便在杨白劳非常窘迫的时候向其逼债(据说《白毛女》的故事真有其事。以笔者的猜想,真实情况中"杨白劳"和"黄世仁"两家的居住地可能离得比较远,不一定是在同一社区)。不过,一般来说,在一个封闭的群体之中人们彼此之间会比较好地尊重生存权,这似乎是最基本的道义观。"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虽然未必完全正确,但是在一个封闭的群体中,大家彼此比较了解,一个自己生活得比较好的权利人一般不会去催讨正处在生存边缘的义务人的欠债。

  事实上,正是因为承诺标识物的模糊性,当事人对其所指向的承诺在认知上通常容易出现较大的差异。该种情况,遵循上文张三给李四A 物品的例子,可以用如下图形来表示:

 

  如果承诺标识物是模糊的,双方对承诺的认知很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关系。上图所展现的仅为一种情况,这里张三给了李四一个承诺A ,并且提供了标识物,但是因为标识物的模糊性,张三和李四认知的承诺出现了交叉,有很大一块领域并不相同。在其他情况中,两人对承诺的认知有可能还是分离的、完全重合的、相互包含的(张三的认知包含李四的认知或者李四的认知包含张三的认知).但是,这些对承诺的不同认知在一个封闭性的社区通常并不影响人们的往来,因为这不过是交易的一环而已,下一步义务人会利用特定的机会对自己的承诺做一些兑现或者权利人要求一些兑现,但是并不是全部的兑现。事实上,当事人对这一点的认知是共同的——义务人不会轻易就说自己的还礼行为是对过去所有承诺的完全兑现,而权利人也不会在某一时刻要求对承诺的完全兑现(特别是用货币来买断),除非他们中的一方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跟对方继续交往下去,这样做可以说是"撕破了脸".

  这样一说,相对模糊的承诺标识物有点类似于合同书,不过这是一个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去签订(签约成本很小)的合同书。这样的合同可以说是合同体系中的关系合同。

  接下来我们分析当承诺标识或者承诺标识物能够在一定的群体范围内有效,且较为清晰的情况下,人们对承诺的占有及相关的认知问题。由于我们将货币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其他金融工具看做是一种群体承诺标识物,故以下分析是适用于金融工具的。下面的分析主要沿用刘世定(1996)占有的三维度结构结合巴泽尔的产权理论来展开。

  所谓占有的三个维度是指对占有对象的:(1)排他性方位;(2)使用方式的选择范围;(3)占有的时限。通过群体承诺标识物来实现的对承诺的占有,有其不同于一般承诺标识物(也就是上文所谓具有专用性、模糊性的承诺标识物)条件下对承诺占有的独特性。

  从占有的排他性方位来看,人们对标识物的占有可以是全方位排他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承诺的占有就排他了,对承诺的占有至少需要看承诺方的兑现能力。7「比如,如果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武功废了,其承诺当然也就大打折扣了。」一般承诺标识物表征的承诺占有可能仅仅牵涉到义务人的生活状态,但群体承诺标识物表征的承诺占有,则受许多人的共同影响;若群体相对固定,那么它具有相对稳定性。当然,若群体对该标识物不再认同,它可能也就完全毫无价值。就金融工具而言,由于它们通常是由政府或一定的信用机构发行的,它作为一种群体承诺标识物往往受这些机构的影响甚大。在人们对标识物的维护并不困难的情况下,更明显地扮演夺取其价值的"他人"角色者,恰恰可能是这些机构,因为如果它们发行过多的这类标识物,而所对应的承诺又没有增多的话,可能就会导致人们手中的群体承诺标识物贬值,某一机构作出的承诺标识物侵入到了群体承诺标识物中,戴上了"群体"的外衣。某些时候这一机构的信用能力与其作出的群体承诺标识物数量是相当的,但更多的时候信用能力则会被夸大,只要这种夸大是渐进式的,普通的群体成员就难以发觉。总而言之,透过群体承诺标识物,人们所占有的承诺在排他性方位上存在较大的限度,容易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

  从使用方式的选择范围来看,透过承诺标识物实现承诺无非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兑现,二是要求转让。就兑现而言,在拥有一般承诺标识物的条件下,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就某特定内容提出要求;在拥有群体承诺标识物的条件下,整个相应群体中的任何人都能成为潜在的被要求者,而被要求的事项也不具有一定之规。就转让权而言,一般承诺标识物条件下的承诺并不具有可转让性,权力和义务被限定在特定的两个人或两个家庭之间;有些承诺即使可以随标识物转让给他人,但是它背后所带着的承诺的特定内容也不一定转换成其他内容;而在群体承诺标识物条件下,承诺通常能在一定的群体范围内伴随着该群体承诺标识物的转让而转让,且承诺的特定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化。

  从占有时限看,虽然对一般承诺标识物的占有可以是无限期的,但它可能会随着承诺者生命的结束或者其他境况的改变而结束。8「比如,如果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死了,其承诺当然也就无效了,玄铁令因而也就不过是一块比较独特的铁。」于群体承诺标识物,因为它们表征着群体承诺,所以只要人们占有了它们,其背后的承诺可延续的时间也就并不会因某个个体的死亡或者个体其他情况的改变而轻易地就无效。而藉由群体承诺标识物占有的承诺在时限上来看,更多地受到群体结构因素的生命周期的影响。在新的朝代替代了旧的朝代之后,旧朝代的货币在新朝代可能就不一定管用了。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5  6  


 相关文章

 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奥尔多中心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 2008 aordo.org,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