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首页

家庭金融行为
投资者心态
投资者教育
关系与互动
机构行为监测
社会影响评价
制度与秩序
奥尔多视点
奥尔多投资评论
中国股民信心调查

首页--> 投资者心态--> 正文
 内容
冯兴元:中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报告
作者:冯兴元 访问次数: 更新日期:2007-2-2 14:52:58 来源: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
 

        8 结语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在农村发展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的作用。在现阶段,民间金融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而在长期来看,正式金融的发展可以部分挤出民间金融。但是,只要农村正式金融本身没有多元化、竞争不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就需要部分通过民间金融才能得到满足。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教育扶持不足,也会使得农户求助于民间金融。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也充分说明了民间金融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对民间金融的认同和政策开始有了重大的转变。但是,要真正实现这种转变,还需要消除多年来形成的对民间金融的歧视态度和观念,重新梳理多年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形成的许多行政规章,取消行政主导的做法,确立法治至上的理念。

        从本文的一些分析,可以在民间金融的发展方面提出一些判断或者政策建议:

        (1)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较大的建设性作用,目前安全性较高,违约率低,应该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它们当前绝大多数是基于信任和声誉基础,注重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倚重社会排斥和债务追偿等非正式机制,因而安全性比较大,违约率比较低。

        (2)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的风险低于正式金融,即便出现金融风险,也是局部风险。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的分散性和多样性也决定了其违约纠纷的占民间金融总合约的相对比例虽然不大,但违约纠纷的绝对件数较多。这并不能说明民间金融的风险高,恰恰说明其低风险。随着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农村民间金融的总体规模也趋于自然扩大。这意味着,一旦出现民间金融风险,其总体规模也趋于扩大。但是,风险的衡量仍然是不良贷款率和违约率。在这方面,民间金融的绩效要远远高于正式金融。

        许多人看到存在一些民间借贷资金逾期未还现象,就断定民间借贷风险大。这其实是对民间借贷的误解。其实这种逾期借款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有效借款,它们基本上是无限责任的,需要债务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日后共同归还的。与正式法律的规定正好相反。正式法律规定了债务的时效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债务继承条款。在民间,逾期借款大多仍相当于一种存款。其“利息”不一定是金钱支付,可能是一些小礼品(如收获的水果、蔬菜)、农忙帮工(以资代劳)等,多数债务人承认债务,原意在日后还款。赖帐者则要受到社会排斥。

        (3)在长期,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经营风险趋于降低。从改革开放以来民间金融的发展来看,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的众多参与者始终处于一个学习过程中,其防范风险意识在增强。浙江省宁波市M县90年代初出现较大规模合会倒会事件后,民众对合会会员的熟悉可信度要求一直很高。福建省福安市90年代初发生过较大规模标会倒会时间,参加过当时标会的那部分民众,多数没有涉足近年的标会活动。

        (4)通过扩大正式金融的供给,满足百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自然平抑和挤出民间金融。随着经济民营化和市场化的进展,百姓的金融需求在增加,在正式金融压制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供给。正式金融发展了,民间金融就会得到部分挤出。

        (5)应该通过金融机构多元化来改进正式金融服务,部分自然挤出包括合会在内的民间借贷,自然抑制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来说正式商业金融和真正合作金融能够解决的,就不需要政策金融来参与解决。可以通过促进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产权明晰来促进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得这些机构被迫面向金融服务需求供给金融服务产品。这种正式金融的扩展有利于平抑利率,从而化解民间金融的潜在高利率。

        (6) 许多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属于无息或者低息,对于高息部分,首先要把它们看作为一种金融服务供给,其次是采取化解的办法。实际上,利息高低本身尚不说明问题。比如,只要借款期限较短,实际利息负担很可能是可负荷的。而一般正式金融机构由于行政化严重、商业化不足,往往缺乏贷款灵活性,无法提供临时性贷款便利。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民间金融的支持是一种理性选择。另外,当金融服务需求者已经筹措了大量资金时,民间金融服务需求者只需要小部分增量资金,那么较高利率往往是可承受从而是低风险的。

        (7)采取多种制度安排来化解“高利贷”。如果较高利率的“高利贷”出于非经济的需要,那么这种需要可能需要从社会政策或者混合政策角度对需求者提供支持,而不一定是金融本身能够解决的领域。也就是说,不能指望主要由金融来解决社会问题。比如,如果农户往往面对因病借入民间高息信贷的问题,这说明我国农村社会政策存在问题,如缺乏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安排。如果农户因为子女教育不得不借入民间高息信贷,这说明缺乏政府支持的低息中长期教育贷款安排。如果一家企业因为借入“高利贷”而破产的,与一般企业经营破产一样,破产者在生活无着落时,应成为社会政策支持的对象。

        (8)减少民间高息信贷可能负面影响的一个有力手段可以是引入个人信用破产保护制度。美国、德国、英国、日本还实行个人信用破产制度,实际上是对债务人的一定程度的人身和生计保护。我国也可以参照推行。

        (9)我国的合同法和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基本上可以作为对民间金融实行适当的“秩序化”,但是可允许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还需要进一步放宽。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月26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而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建立在真实意愿基础上的民间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还于1991年7月2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在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下的范围内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虽然这些司法解释对于民间金融的秩序化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不超四倍”标准过于武断,而且过于严格。在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对高利率作出特别的限定,因为高利率的背后是其他一些问题。从2004年10月29日开始,我国中央银行原则上对银行的贷款利率不设上限,这对合会及其他形式的民间借贷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蕴,因为中央银行的这一政策转变使得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利率的司法解释事实上失效,这为我国合会和其他民间借贷的完全合法化创造了条件。不过,这方面的实际司法操作目前尚不明朗。

        (10) 当前的合会尚有许多减少金融风险的空间,基本上不需要对合会作特别的规范,但是政府可以加强宣传合会风险,并通过检测合会的发展趋势、适时提出预警。政府也可以承认一般合会的合法性,但为适当减少合会的金融风险,从法律角度对其运作作出一些限制性规定。比如台湾把合会写入民法,规定了合会的运作框架,对其传统上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部分内容作了限制性规定,从而使得合会成为一种低风险的民间理财工具和金融服务工具,同时又维护了合会的运作空间。

        (11)当前对企业集资的限定性规定过多,严重影响到企业融资机会,应该大幅度扩大企业的融资选择空间。第一,应该区分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把企业集资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合法集资的确定标准可以是:集资人集资的目的是自身经营;集资符合核准标准;集资的方法合法;集资人有履约的能力和诚意。核准条件可以是一些比率:比如股权融资只需要验资核准;债权融资可以作一定比率限制,比如企业总负债不得超过占自有资本的一定比例。第二,应放宽对企业发行债券的限制,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第三,在一些条件成熟地区,可考虑建立地区性资本市场(如场外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

        (12)把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和准官方金融并列看作金融秩序和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减少“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的适用范围。不能把民进金融的良性发展看作为“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一些学者(江曙霞,2001:184; 安徽信息网,2004年7月9日)认为,各地的民间金融活动大多在金融管理当局监管之外进行,它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扰乱”当地金融秩序甚至引发地区金融危机的不良后果。其实,这是对金融秩序的误解。金融秩序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正式金融秩序,另一部分为非正式金融秩序。民间金融活动所形成的是非正式金融秩序,是一种自组织的金融秩序。迄今为止的民间金融活动从总体上表现出很高程度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广义上的收益性(包括互惠活动的非金钱收益)。其总体的不良贷款率要远远低于正式金融。而恰恰是正式金融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存在巨大的问题和隐患。[24]

        (13)向我国私人资本以多种方式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进入,从而使得本来非法的企业融资行为在一种正式化、组织化、制度化的层面上运作。比如河北省大午公司的集资案,如果存在民间资本的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大午公司完全可以联手其他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而不需要打“擦边球”从而触犯“天条”。

参考文献:

"八千亿地下信贷蛰伏民间 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北京青年报, 2004/12/26 2004.

北望(2004):“福安25亿元民间标会崩盘调查”,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6月16日。

本新闻共11页,当前在第08页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相关文章

 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奥尔多中心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 2008 aordo.org,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