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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时间拖延之后,这就变成相互拖欠货款。相互拖欠货款一直是困扰企业和农户发展的普遍问题。不过,当前对农村企业和农户这方面的“三角债”规模没有估计数据。
4.9民间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一般是指银行把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以折现的方式买入,到期后由银行向付款人收款。民间票据贴现则是民间私人把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以折现的方式买入,到期后由该人向付款人收款。近几年来,票据业务的潜在机会逐渐被商业银行所认识,许多银行和信用社还把票据业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调整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争相开办票据业务,甚至民间钱庄和民间票据公司也参与票据贴现(秦池江,2002;《证券时报》,2002年7月25日)。与银行相比,民间票据公司的手续相对简单,因而受到许多民营企业的青睐。由于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严重,民间票据贴现无疑起到了类似于贷款的作用。
民间票据市场早期主要存在票据市场不发达的地区,如山东、山西等地,现在发展势头比较凶猛的是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南方省市(刘彩娜,2001;周斌,2004)。民间票据市场的规模较大。如浙江省内银行的票据承兑量只占省内票据市场的60%以下,而湖南的银行只占到票据量的30%左右(《证券时报》,2002年7月25日)。2002年,浙江省永康市在金融机构开户的生产性个私企业有4701家,其中有300多家企业参与民间贴现(蒋志华,2002)。2004年,福建省泉州市,除了高息放贷,民间资金还活跃在票据市场、外汇炒卖、地产投资等。其中放贷估计占60%,票据市场所占资金20%左右,外汇则占10%。只要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民间放贷者次日就可以提供所需资金。银行的贴现率是3.6‰,而民间放贷者的贴现率约在3.5‰到3.8‰之间(周斌,2004)。
民间贴现市场的兴盛与以下因素有关:正式金融机构票据贴现和转贴现服务滞后,以及人民银行不提供商业承兑票据再贴现服务。2003年,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优先对本系统内票据贴现业务,收紧甚至停止对其他中小银行的票据转贴现业务。更有甚者,许多地方的人民银行不接受很多地区人民银行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再贴现。这导致许多中小银行积压了大量代转贴现和再贴现票据。中小银行变现困难也给民间票据公司提供了发财机会。中小银行为了获得现金,不得不把自己的客户介绍给民间票据公司,后者则借机低价吃进,独占原本应由票据交易双方(通常是两家银行)分享的收益(张小彩,2003)。
从政策取向和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来看,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服务供给在中短期仍将远远滞后于农村企业需求。民间票据市场将会继续在非法生存状态中寻求进一步的发展。
4.10信贷辅助安排:民间担保安排 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对于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支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接近1000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商业担保机构也超过100家(刘新来,2004)。总的看来, 我国担保业存在三类担保模式:一是信用担保,二是互助担保,三是商业担保。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政府参与组建的担保机构。目前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约占全部担保机构的90%。它们主要是以地方经贸委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共同组建,担保资金主要是地方政府预算拨款(刘新来,2004)。互助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为缓解自身贷款难而自发组建的担保机构,它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和主要特征(刘新来,2004)。此类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左右。商业担保机构是一般以企业、社会个人为主出资组建, 以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和同时兼营投资等其他商业业务为特征, 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左右(刘新来,2004)。
当前的担保机构还没有被定性为金融机构,不受人民银行或者银监会的监管,一般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根据定义,这些机构中大多可以称作为半正式金融组织,与本义上的民间金融有差距。
目前,许多农村地区的担保机构(包括民营担保机构)面临着规模较小、规范运作、风险补偿机制差、监管缺乏等问题。许多政府控制的担保公司从总体上多少存在预算软约束、效率低下和可持续性弱的问题,而民营贷款担保公司虽然效率高,但数量少,规模小,与此相应,银行与农村信用社与其合作的兴趣不大。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由于不以盈利为目的,只能收取较低担保费,存活都很成问题。比如武汉、西安等城市的政府担保机构最后不得不关闭(卓品,2003)。
在许多小额信贷项目,存在着小组担保,其中小组成员之间为其信贷提供互保。但是,绝大多数小额信用贷款项目本身为外部人员或者机构所建,资金也为外部人员或者机构所提供,互保小组也往往是外来援助人员动员下组建,因此整个运作过程内生性不强。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联保贷款,其联保机制也一样内生性不强。不过,无论是上述互保还是联保,其在增强农户何农村企业贷款信用的作用较大。
许多地方的民营企业目前相互合作,设立了民间担保机构,尤其是互助性担保组织。在上海,这些互助性担保机构包括由小企业之间自主组建的会员制互助担保机构、行业协会牵头组建的互助担保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社会资金占资金总额30%以上的担保机构(上海小企业发展研究课题组,2004)。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民间资本为主的社会互助性担保机构。由企业以会员制形式组建,通过会员缴纳风险贷款保证金,进行会员之间的互助担保,缓解资金短缺的困难。二是由区财政出资一块、会员保证金缴纳一块组建的区(县)担 保中心。采用会员制,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担保保证金,按保证金比例获贷款担保,以“存一贷三或贷五”的形式运作。这种由政府资金扶持、小企业共同参与的互助担保机构,由于有相当比例社会资金参与,放大了担保规模,分解了担保风险,已成为本市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重要补充。
在广东,已有部分民间借贷机构通过成立民营担保公司、股份制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或整合区域互保联盟、设立典当行等形式,把自身“洗白”,再以这些法律所允许的形式继续运作(陈智峰,2004;刘涛,2004)。注册成立民营担保公司需要筹措3000万元。比如金老板(化名)以往他一直以“财务咨询公司”的名义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现在的身份是一家东莞的民营担保公司的老板(陈智峰,2004)。目前该公司的坏帐率只有3‰。而整合区域联盟互为担保,是指在一个狭窄的区域(如专业镇、专业社区),集合该区域的中小企业结成联盟,相互为成员单位的贷款提供担保。有时成员单位还会引入当地的商会、银行、镇政府、统筹办等。股份制的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把放贷的手续费作为投资的一部分,入股贷款企业,其客户多为高新技术、出口创汇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因此,这种公司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民营担保公司。
目前,在一些“公司+农户”运作中,一些企业与农户签立收购合同,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并按市场价格从农户收购产品。这种担保安排对农户的借贷提供了信用增强,效果比较好。比如天津中芬乳业公司的做法就是如此,它为奶农提供信贷担保,并按市场价格从农户收购鲜奶(北方网,2002年7月4日)。
5 民间金融的创新情况 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创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许多创新形式由于其发生的范围较窄、存在草根性而并不为我们所知。在此可以举例说明其中一些合法创新情况。
山东省青岛市还注册成立了数家民间借贷代理业务公司(雷林,2004),承担了“银背”的角色。其中一家为五色土抵押贷款代理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民间借贷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该公司现已开展的业务包括:民间借贷、抵押贷款及各类投融资咨询服务;为投资方的投资做出风险预测和评价,提供风险规避方案;将不动产抵押引入民间借贷。五色土推荐个人放贷的年利率一般是6.0-7.2%,收益是同期储蓄的4倍左右,是信托投资的1-2倍,相当于买房出租收益的2-3倍(青岛新闻网,2004年11月4日)。这类公司利用有限但合法的民间信贷空间,发挥“信息经纪人”的作用。
福建省霞浦县一些村以小组长牵头成立互助会,按月或按季度筹集互助金,将互助金有计划地安排给急需生产成本的计生三户以满足其应急之需(杨郑良,2003)。此外,该县一些村级计生协与老人会联手合作,将老人会的基金以低于民间高利和高于银行低利的标准借给计生三户,如海岛乡老人会共借给计生三户低息资金18.5万元。
吉林省梨树县百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在梨树县榆树台百信农民合作社生产和购销的基础上发展成的新型资金互助组织,2004年7月成立,具有较强的互助合作性(姜志国,2005)。根据其章程,其借贷范围为互助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进行资金互助。10日内免息。10日以上,按月利率计算:一个月6‰,二个月6.6‰,三个月6.9‰,六个月7.2‰,九个月 7.5‰,十二个月9.0‰.逾期月利率18‰。所得利润,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 按股分红。贷款采取3-5户联保方式, 联保人承担借款偿还连带责任,互助金借款在社员内部进行, 严禁非社员借贷。
上述事例也说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民间金融组织也有创新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