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的核心内容。经济学在分析各种经济活动时,除了道德层面的内容,即使表现在政策理念上,也存在一个立场问题。相信市场的经济学家总是认为经济活动的各种状态是参与活动的理性经济人决策的结果,这种结果可能合意,也可能不合意,如果是后者,市场内在的竞争机制会做出自动调整,使得不合意的结果转变成合意结果。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大多相信市场的自发力量,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是这些经济学家的矢志不渝的信条。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复杂化,经济活动中不合意的结果越来越多,很多人开始怀疑市场的自发力量。特别是上世纪2、30年代的大危机更是极大地摧毁了人们原本心目中的市场信念,以凯恩斯为主的经济学家相信,政府完全有能力做得更好。前苏联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实践和美国罗斯福新政在当时获得的成功也极大刺激了经济学研究,当时除了米塞斯、哈耶克、弗里德曼等少数后来称为“朝圣山学社”的主要成员极力维护市场的地位外,大多数经济学家或多或少都相信政府在很多方面能够替代市场。
尽管经过了近百年的争论,经济学家们逐步认识到哈耶克等人的基本观点可能是对的,但对经济自由和市场竞争的遵从并没有完全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来。市场的核心理念仍然不断受到政府干预的摧残,很多人相信,即使政府不能像前苏联那样和罗斯福新政那样有效,那也比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眼中的政府能干得多。看看经济学教科书,在讲述完全竞争市场的原理后,就是对市场的攻击和对政府的赞扬。按照这些理论,由于完全竞争市场不现实,所以现实的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经常失灵,所以需要政府出面拯救。在标准的教科书中,政府是大公无私的救世主,能够救助市场的任何缺点。相信政府的人都深信,政府比普通的市场活动的参与者都高明。应该说,市场失灵理论直接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理论基础。假定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并且假定政府具有完备信息,就能够通过提供某种规则或制度保护消费者免受企业的伤害。在这种理论看来,企业的逐利行为是以侵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的,单个消费者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政府是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执行者,明察秋毫,能够帮助弱小的消费者。因此,在这种理论看来,大政府是必要的。但没有政府,就不能有其它机制能够替代政府的功能吗?显然,这种理论不能为政府干预提供充分性证明,也就不能证明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必然优于市场机制。 具体内容请参考已经出版的<<奥尔多投资评论>>第三辑 |